利州区农业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及农业产业化的职能部门。全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现任领导:
李勇东 (局 长)
何开莉 (副局长)
尚继忠 (副局长)
罗晓春 (纪检组长)
利州区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制定农业资金投向、管理、使用,负责农业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编制主管产业的专项计划与规划;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主管本区范围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督管理。
(五)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蔬菜产业化建设;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业主经营开发工作。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耕地保护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管理工作。
(七)拟定农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拟定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选育、审定、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准入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植物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负责农产品残留、残毒检测监控和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农作物病、虫、草、鼠的综合防治工作。
(十)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负责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涉农社会团体、协会及研究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政策、业务指导和人员、资产、财务管理;负责区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报评和聘任、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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