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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主要任务
代表广元市农业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大职能,并对下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
广元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职责
(一)、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业主进行培训;
(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和其它农业行政许可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业环保、农技推广、农村集体资产、农业承包合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服务体系等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受理承办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投诉、举报、协调和查处;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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